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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 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23 08:13:43


按照市委市政府“落实年”和“学深杭、促创新”工作要求和区委及中院《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方案》的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干警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为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司法保护,院党组决定在本院开展“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深入开展“近学许昌、远学扬州”活动和“学深航、促创新”集中学习活为契机,以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以督查问责为抓手,确保司法作风有一个大的提升,助推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让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

二、 目标任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坚持“有权必有责、有权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的奋斗目标、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落实推进,结合我市“落实年”和“学深航、促创新”集中学习活动和“五位一体”联合督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从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引导各单位和广大干警学习借鉴扬州、许昌、南通、深圳、杭州、绍兴等地的好做法,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三、 组织领导

本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赵玉军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玉宝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设立在监察室。

四、 问责对象

本院在编在岗干警以及临时聘用人员,重点是本院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五、 活动时间

“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从20174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六、 问责重点

(一)问责执行不力

     重点解决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形式化;各种深化改革措施落实不力;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政令不畅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部分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求稳怕乱、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等问题。形成政行令通,全院上下一盘棋的新格局。

(二)问责为官不为

重点解决惰懒散推,遇到困难不愿干、没有先例不肯干;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得过且过,推推动动、不推不动;原地踏步混日子、出了问题就推脱;只微笑不服务、敷衍塞责不作为,落实不力慢作为,以权谋私乱作为;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包装粉饰;工作作风不实,不说实话,不报实情、报喜不报忧等问题。形成能作为、勤作为、敢作为的新作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执法为公。

(三)问责权力寻租

重点解决利用手中司法权力,干预司法案件、插手案件处理,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进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使全院干警做到不敢腐,更不想腐。

七、 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本院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通过召开干警大会、庭务会和支部会议等形式,对开展“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进行严密部署,并严格制定活动计划安排。

    (二)自查自纠。51日至531 日,各部门针对自身情况,找准本部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和作风建设上存在的执行不力、为官不为、效能不高、权力寻租等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根据自查情况建立问题台帐。

    (三)整改提高。61日至1231日,各部门对照问题台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领导、整改期限,切实整改到位。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必须迅速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列出明确的时间表,分阶段实施整改,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四)督查问责。督查问责贯穿活动始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以及自查不主动、不认真,整改敷衍不彻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并将问责情况通知曝光。

    (五)宣传总结。各部门要善于发现总结活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在每月20日前向监察室报送当月工作信息,各部门报送信息情况将定期通报。12月份将对活动情况进行整改汇总,各部门要在20171231日前报送活动情况总结。

八、 问责实施

    (一)严格问责程序。根据本院“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情况,对需要问责的单位和个人,经活动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启动问责程序。

(二)明确问责形式。根据被问责部门和个人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依据条规给予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

(三)确保问责效果。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按照相关条例的要求实施问责,确保每一起案件、每个环节都要经得起复查、经得起检验。对在问责案件审查过程中,审查责任人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并追究责任人及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确保问责结果得到运用。

九、 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院成立“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对全院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运作协调,受理、管理、查处举报线索,督导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党组的全面监督、纪检部门的专责监督和全体干警的民主监督,积极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公开承诺践诺。凡担负有全市重点任务的部门、要面向新闻媒体对承担的重点任务的名称、责任人、工作计划、完成时限进行公开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畅通诉求渠道。开设问责专线电话、举报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充分利用网络、热线等现代传媒技术,广泛收集群众、企业投诉,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邀请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责任心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督查问责活动的监督员,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实施全方位监督。四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工作作风不实、履行职能不力,效率不高、以权谋私等问题。五是开展评议活动。组织群众、企业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作风、担当履职、司法办案、依法执行等情况进行集中评议。

      (三)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各部门要把“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抓好活动的动员部署、对标检查、分类推进。二是监察室要强化监督问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将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通过严格督查精准问责,切实提高司法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责任编辑: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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