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下午,冒着炎炎烈日,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宋海燕、法官程志猛来到位于焦作市丰收路市委党校路口处,现场监督违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拆除工作,在保证执行的同时助力“四城联创”工作的开展,为文明创建添砖加瓦。
2015年12月7日,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对位于丰收路市委党校路口西200米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立案调查,证明该设施为未经批准设置于该处,且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法设施,责令设置机构焦作市中站区街道办事处府城村村民委员会限期拆除。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该单位未提起行政复议,且一直未进行拆除。2016年7月25日,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再次下达催告书,但该村委会仍旧未履行义务,该违规广告牌的拆除工作一拖再拖。2016年12月29日,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向解放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解放区法院对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详细审查,并出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解放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及干警多次找到该村委会负责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经过多方努力,该村委会终于于2017年7月26日联系施工人员,在解放区法院执行局的监督下,对该违法广告设施进行了拆除。
全市“四城联创”工作如火如荼,解放区法院在保证案件顺利执行的同时,优化司法环境,为文明创建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