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内设18个庭(处、室、队)。解放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解放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审判法律规定由解放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案件。2、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3、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4、 审判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5、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6、 对法律、法规、规定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设。7、 办理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协助事宜。8、 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9、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0、 管理本院经费和物质装备。11、 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2、 承办其它由解放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共有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事业编制15人,离退休人员3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起步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开展“执行力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助力平安解放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处理企业融资、兼并重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助推我区经济爬坡过坎、转型攻坚。深化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推动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和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创新驱动,保障绿色、可持续发展。
2.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按照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要求,把创新精神贯穿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过程,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巩固深化农民工讨薪、打击“坑农害农”等涉农案件专项活动成果,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络查控、公开曝光以及刑事打击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3.紧紧围绕司法改革,促进审判公正高效。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行使审判权与院庭长行使监督权的相互制约机制。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拓展“互联网+”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
4.紧紧围绕从严治院,建设清正廉洁法官队伍。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做到知规守纪,坚持纪在法前。完善高素质法官队伍培养机制,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5.主动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自觉遵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专项视察。持续开展走访活动,面对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开通专用电子邮箱、微信群,方便代表委员随时反映问题。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监督的案件,坚持办前主动沟通、办后当面反馈,努力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336.32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981.32万元,非税收入1055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0万。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33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47万元,含人员支出561.47万元,公用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1654.85万元。
附表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附表三:2016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