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近40岁的焦作市民申某2007年与妻子郭某因故离了婚,随母亲生活的儿子小强就成了他的牵挂,有时间申某总想多和儿子见见面,说说话,联络一下感情。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申某发现本来还挺亲密的儿子对自己却越来越冷漠,见了面也懒得和自己说话。伤心之余,申某觉得一定是前妻郭某和儿子现在的继父冯某平常总是在孩子面前说自己的坏话,给孩子灌输思想,才导致孩子对自己这么冷漠。随着对郭某和冯某的怨恨之情的越积越深,申某心中开始琢磨着怎么着“教训”两人一下。
09年2月9日是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晚上,焦作市民纷纷走上街头观看市里举行的烟火表演,申某也随着人流来到了焦作市解放路群英桥。在桥西头,申某恰巧看见郭某和冯某也站在人群中看烟火,遂返回家中取了一把水果刀,并趁冯某不备,用刀在冯某的背部捅了一刀,致冯某轻伤。随后,申某趁乱逃跑。09年4月17日,申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审理后,6月19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下达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申某故意伤害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遂综合全案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