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解放区法院:一张小票露马脚 涉嫌拒执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7-03-31 09:05:31


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张不起眼的小票,仔细一看,是一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客户回单,它的主人曹某正无精打采地站在一旁,手上那双明晃晃的手铐格外显眼。

被执行人曹某于2010年底因一项工程急需资金,向薛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月利息2分,借款期限不长,总共才2个月,这笔钱还未还, 2011年11月曹某又向薛某借款3万元,借款至今,仅归还了1万余元的利息,薛某多次找到曹某家中讨要,曹某却回以各种推辞,无奈之下,薛某向解放区人民法院起诉,经过该院民事法官细致入微的调解,双方很快形成合意,曹某承诺自愿于2016年3月前归还薛某的借款本金8万元并支付利息6万余元,法院当即为二人出具民事调解书,二人均已签收。但曹某再次失约,其承诺的最晚还款时间已经过去一年了,薛某并未收到任何款项,对曹某彻底失望的薛某当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薛某带着执行干警找到曹某,将曹某带回法院后,其仍然百般抵赖、不予配合,张口闭口只有两个字“没钱”,执行干警不再给他机会,果断行动,当即搜出银行客户回单一张,清楚地显示着客户名称:曹某,交易金额5000元,账户余额5200元。证据确凿,曹某百口莫辩,自知理亏、羞愧地地下了头,执行干警给曹某带上手铐,送往拘留所。

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已经对曹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开庭审理,曹某当庭认罪,作出忏悔,并已经将所欠14万元一次性交付给了薛某。“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已经原谅他了,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薛某对曹某表示谅解。经合议庭评议,曹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因其认罪态度好,钱款全部履行完毕,且薛某已经表示谅解,故对曹某免于刑事处罚。

曹某的实例再次向人民群众显示了法院打击“老赖”的决心和信心,更警醒天下“老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迷途知返、回头是岸。

责任编辑:张䶮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28640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