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校园里现场开讲,给老师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高某系一名小学老师,同时也是一笔借款的借款人。2011年11月,高某的前夫方某向郭某借款5万元,并向其出具借条:“今借到郭某现金伍万整”。 2012年2月,方某和高某向郭某借款14万元,并出具借条:“今借到郭某现金壹拾肆万元整”。郭某就这两笔借款曾多次向方某和高某催要,但均未予以返还。郭某遂将方某和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方某返还借款19万元,高某返还借款14万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支持了郭某的诉讼请求。但因方某、高某均不愿履行生效判决,郭某于今年1月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郭某提供的线索,方某与高某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高某是一名老师,二人均不积极还款,方某为躲债四处藏身现在已经不知所踪。几日前,干警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直接前往高某工作的学校。刚找到高某时,她不但对执行干警很排斥不愿配合工作,而且明确表示已经同方某离婚,钱都被其前夫方某所用,如果要钱就找方某,自己坚决不会还钱。经过观察,细心的执行干警发现不仅是高某,包括高某身边的同事在内,大家都认为高某的想法有道理,这就说明他们缺乏对法律,尤其是对执行工作的基本了解,所以才会产生种种消极抵抗的情绪。找到了“病根”,干警们马上“对症下药”,先不谈执行,而是和高某话家常,让其紧张的情绪逐渐缓解下来,慢慢地再过渡到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和原因、法院执行局执行工作的程序、拒不执行涉嫌犯罪的严重后果等等。毕竟身为老师,有很好的理解和沟通能力,通过整整一个下午的交谈,高某和她的同事对执行工作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高某当场与申请人郭某达成和解协议:高某返还郭某4万元,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几天后,郭某就收到了高某的还款4万元。
该起执行案从立案到申请人拿到钱款仅仅两月有余,更重要的是法院的执行工作赢得了包括被执行人在内的更多的肯定和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