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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拒不还款 涉嫌犯罪泪流满面

发布时间:2017-04-20 10:19:38


庭审现场,一名中年女性泪流满面,当庭忏悔,悔不当初。

这名中年女性曲某是一件拒执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同时也是一起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的担保人。这起纠纷还要追溯到10年前,都某和信用社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8万元,用途为购置厨具,借款期限为1年。在医院工作的王某及王某的同事曲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到期后三年,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签订合同当日,信用社便向都某支付了借款3.8万元。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都某及其两个担保人王某、曲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信用社再三催要无果,遂将三人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信用社的诉讼请求,但判决生效后,信用社却一直未见任何一人归还欠款,便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申立执行案。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生效民事判决,后经执行干警调查取证,被执行人王某、曲某涉嫌拒执犯罪。得知涉嫌犯罪,二人悔恨万分,后悔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憎恨自己为何不早点还钱,担保人曲某更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愧疚,在庭审现场留下了苦涩的忏悔之泪。

责任编辑: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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