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才一上班,执行局的电话就响起了。“是解放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吗?我想履行判决,把抚养费支付了。”来电话的人是汪秀,是解放区法院一桩执行案的被执行人。
汪秀和丈夫樊小伟于2004年结婚并育有一子汪智。婚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多次争吵,于2006年5月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孩子汪智由母亲汪秀抚养。2008年4月,经调解变更抚养权,汪智跟随父亲生活,汪秀不承担抚养费。在汪智跟随樊小伟生活期间,汪秀人在外地,且对孩子的生活不管不顾。随着儿子逐渐长大,生活和教育费用的支出逐渐增加,使得独自抚养儿子的樊小伟感到力不从心。2012年10月,解放区法院判决汪秀支付汪智抚养费每月400元,一直到孩子18岁长大成人。
自从离婚后汪秀就去了北京,对于孩子的成长从来没有过问。家庭的破裂不仅对夫妻二人的人生产生了影响,更是对孩子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解放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多次给汪秀打电话调解,希望其可以对孩子的成长负责,支付抚养费。可案子过去了四年,汪秀一直在外地不见踪影,抚养费也从未支付过。
2017年4月15日,汪秀在千里外的北京看到了解放区法院发布的失信人名单及大头照片,发现自己的名字赫然在列,顿时感到非常羞愧,急忙联系解放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我在别的法院还有一笔执行款未领取,您能帮我领了给我的孩子么?”在接到汪秀的电话后,解放区法院的执行干警迅速联系该法院,扣留了这笔款项,并发给了樊小伟。
“案件虽然执结了,可你不仅是被执行人,更是孩子的母亲。孩子的成长需要母亲的陪伴,不要给孩子更多的伤害。”在案件执结后,执行干警又联系到汪秀,希望这段紧张的亲情能够有所缓和。汪秀也当即表示,今后会更加关心孩子的成长,尽到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