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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强拆黑臭水体违章建筑护航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7-05-26 15:16:43







2017年519日,解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焦作市解放区田涧村一处非法占用他人土地、严重影响解放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800余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该执行案件由解放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玉军亲自办理,亲任现场总指挥,同时邀请人大代表、上白作街道办事处和田涧村村委相关人员参加,见证执行。

该违章建筑位于解放区田涧村臭水河大桥西侧,因宅基地侵权纠纷,原告芦某将被告冯某诉至解放区法院。经审理,201411月,解放区法院判决被告冯某将在原告芦某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拆除,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冯某仍未在法定期限内自觉拆除。2015年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来到冯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判决,协调解决拆除事宜,但冯某仍拒不执行判决。

2017年,解放区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而这座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全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多次与被执行人协调无果、执行干警耐心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玉军决定亲自办理此案。赵玉军院长主动与上白作街道办事处、田涧村村委会沟通协调后,果断下令,依法强制拆除这座违章建筑。为确保违章建筑顺利拆除,赵玉军院长亲自作动员部署,参与制订执行预案,并到强拆现场亲自指挥。

5月19日凌晨5点,该院副院长郑玉宝在作简短的执前动员会,带领40余名执行干警向解放区上白作乡田涧村出发。520分,到达执行现场,外围组执行干警迅速在四周设立警戒线,禁止其他人员进入现场;警戒线设立好后,在人大代表、上白作街道办事处主任和田涧村村委会主任的见证下,该院迅速组织拆迁公司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赵玉军院长在参加完市中院首批员额法官集中宣誓后,于上午9时到达执行现场,现场指挥集中行动。期间,被执行人的妹妹企图进入执行现场,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说服下,被劝离执行现场。夏日炎炎,酷暑难耐,该院执行干警始终奋战在执行现场。经过20多个小时艰苦努力,这座违法占用他人宅基地的违章建筑基本拆除清理完毕。

      此次强制执行不仅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围观群众的一致称赞,也为解放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清除了一大障碍。在下步工作中,解放区法院将继续围绕优化环境护航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对所有涉及黑臭水体整治的违章建筑、绿化带违章建筑等影响“四城联创”的案件进行仔细排查,集中专项执行,力争为解放区的优化环境护航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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