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雷霆”声势威猛,身在外地的被执行人毋某迫于压力跨省托父还钱。
2008年春,小40的毋某与年长他近10岁的丁某达成调解协议,由毋某向丁某支付1万元,双方均签收了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刻生效。谁知毋某完全置生效的法律文书于不顾,所谓的达成调解协议和签收调解书都是缓兵之计,拿到调解书后毋某便外出南下打工,一走了之,以为丁某找不到他也无可奈何。气愤的丁某当即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希望法院能为其主持公道,要回欠款。
该执行案立案后,案件分到了承办人侯根良的名下,侯根良得知此人长期不露面后,一方面通过警方联网查找被执行人毋某的蛛丝马迹,一方面嘱咐申请执行人丁某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寻找其下落。但经多方努力,仍然未发现毋某的行踪,丁某遂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
本以为此案就此搁浅,却不想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前几日,申请执行人丁某忽然给执行干警侯根良打来电话,说是发现被执行人毋某家中有人居住,侯根良和几名同事一起赶到,却发现仅有毋某的父亲一人在家,便和老人家聊起了家常,一边聊一边向他讲解现在打击拒执的力度相当大,如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可能触犯刑法的严重后果,毋某的父亲感触颇深,说身边几个朋友的孩子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已经被判刑了,承诺一定对儿子好言相劝,劝其及时还款,还说如果儿子不还,自己就替他把这笔钱还上。
6月18日,周日一大早,毋某的父亲就揣着1万元来到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原来,经过老父亲的劝说,毋某想通了这个道理同时也担心自己成为老赖并被全面曝光,自己和家人脸上都无光,便委托父亲将1万元欠款全部还清,此后案结事了,无债一身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