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雷霆”执行行动中能遇到不少新案件新事物,6月22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实施搜查行动涉及的案件就是一起和网络有关的新型案件。
2015年刚入秋,已经40来岁夫妻的金某、正某思想却不落伍,刚刚接触网络没几年却已经应用自如了,在网上冲浪时偶然发现了网络借款平台,便也跃跃欲试,二人经过商量,选择了管理方为北京的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络借款平台贷款业务,并与6名出借人签订了《网络借款电子借条》,该电子借条约定借款本金数额为6万元,年利率18%,借款期限为1年,还款分期12个月,每月定期还本付息,借入方必须足额向管理方交付平台成交服务费用。在网络上签订电子借条三天后,二人在与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联的焦作的一家网络有限公司办公室内,在纸质版的《网络借款电子借条》上签字,确认借款事实。同日,北京方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扣除相关服务费后通过国付宝向金某账户转款。
借款到期后,经管理方为北京的这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催要还款无果,该公司依据《网络借款电子借条》的附加条款:“**公司作为平台管理方,为借贷双方提供金融对接管理服务。当借款人逾期超过30天未还款时,该公司将由系统自动发布债权转让通知。如放款人在10日内未撤销债权转让的,由该公司系统自动完成债权收购。”据此,北京这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了金某的债权。
2016年10月底,北京这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焦作这家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了将北京这家公司享有的上述合法债权包括本金利息等转让给焦作这家公司。11月中旬,北京这家公司通过快递将该债权转让及还款通知书邮寄给了金某。金某仅支付利息至2016年4月,本金及剩余利息一直未付。故焦作这家公司将金某、正某起诉至法院,胜诉后鉴于二人面对生效判决无动于衷、迟迟不予履行,该公司随即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二人态度消极,不予配合,执行干警决定果断出击,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很快搜出土地证、银行卡等财物,面对确凿的证据,金、正二人无言以对、羞愧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