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晚,在申请执行人庞某和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一个“隐身人”被顺利送往拘留所。
这名“隐身人”焦某今年40岁刚出头,之所以称其为隐身人是因为焦某近年来如同隐身一般,踪迹难寻,隐身的原由只有一个——躲债。
前年夏天,焦某以购买汽车资金不足为由向庞某借钱,一口气就借了12万元,庞某为人豪爽大方,当即同意并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将全部钱如数打到焦某的账上。之后,焦某还钱倒也迅速,一个月后就归还了现金1.1万元,并满嘴应诺会在10日内将剩余借款一次性全部归还,为了让庞某放心,他还当场给庞某写下欠条1张。
让庞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写下欠条容易真正到了还钱的时候却是难上加难,次次找次次拖,双方矛盾不断升级,庞某终于决定提起民事诉讼,用法律维权,让事实说话。到了法庭,焦某并不抵赖,对于借款事实全部承认,并主动提出愿意调解,大度的庞某不计较焦某之前的拖欠行为,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庞某与焦某签下了调解协议。双方共同确认未还清的借款本金为10万元,焦某将于2016年年底前归还,若按期归还则可免除利息,若逾期不能归还,则按月息1分支付利息直至还款之日止,诉讼费用由焦某承担。双方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经法院确认后双方签收了民事调解书。
调解结案还不伤和气,对双方本是件好事,可是无心还款的焦某,再次选择了拖延和躲避,变为“隐身人”,电话不接,居无定所。庞某此时犯了难,不愿再给焦某任何机会,即刻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并配合法院找到焦某本人,由执行干警连夜将其送往拘留所。
雪中送炭、不计前嫌的朋友难能可贵、本应珍惜,可是焦某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耍小聪明以图躲债,最终亲自断送了友谊、诚信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