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执行案件办理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更快更好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期,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的调查程序进行了改革和优化。
针对以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调查被执行人是否存在可执行财产的工作是由案件承办执行法官完成,经常会出现同一个被执行人的多起案件分散在不同的承办法官手中,而被重复查询浪费,执行资源力量,或由于承办人个人因素,造成的查询情况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该院成立了执行财产调查组,实行由专人负责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的被执行人的情况进行统一登记,对被执行人财产、财务状况到银行、工商、车辆管理等部门进行统一调查的工作方式,从而有效地整合了执行信息、节约了执行资源,使案件承办法官能更加专注于案件的具体执行工作,大大提高了案件执行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据统计,自该院08年9月成立执行调查组至今,案件执行平均周期缩短了30%,案件执结率也大幅提高至95%,收到了明显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