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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消隔阂 好聚好散把婚离

发布时间:2017-07-11 10:00:22



7月5上午,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内一对夫妻经法院诉前调解后,心平气和把婚离,双方好聚好散不做夫妻做朋友。

石某和黄某原系夫妻关系,但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和,双方多次协商离婚未果,丈夫石某便向法院提起了离婚之诉,经审理,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石某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书已经生效。之后,被告黄某搬离了和原告石某居住的房屋,时过半年双方感情仍无任何好转,确已彻底破裂,故石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离婚和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立案前先对二人进行了调解工作。

工作人员收到案件后,先是翻阅卷宗,后分别和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和双方的想法,在得知双方分歧不大,均有意调解的情况下,通知原、被告双方一起来到法院,二人如约而至,不急不躁、说话和气,看来二人已有一定默契,调解希望非常大。大家齐上阵,趁热打铁,分别给双方做工作,并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进行劝解。双方都是明理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原告石某和被告黄某自愿离婚,原告石某自愿一次性补偿被告黄某1.5万元,原、被告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达成调解协议后,二人一起再次来到法院,原告石某当场将1.5万元补偿款交给被告黄某,之后双方签收了民事调解书,顺利离婚,各自释然,微笑、挥手、告别。

法院工作效率高,离婚调解有妙招,细心劝解勿结怨,缘聚缘散恩怨消。

责任编辑: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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