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夏季雷霆”执行行动进入小暑节气第一天,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又传来了笑声,47岁的同龄人申请执行人东某和被执行人西某刚刚达成了一份执行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载明,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西某按照民事调解书确认的数额(已付6万元)给付,剩余部分执行款被执行人西某须在一年内履行完毕。被执行人西某的一处房产折抵15万元,西某在一年内可以以原价15万元回购,期间西某不得进行变卖,一年后不回购,申请执行人东某可以自行处置。至于剩下的款项,双方一起协商制定了还款计划,每月月底前偿还3万元,直至还清,鉴于朋友关系,申请执行人东某放弃全部利息,只要求收回本金。但是如果被执行人西某有任何一期未按时履行,申请执行人东某即刻再次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西某一直从事防水方面的生意,前年因为生意周转需要50万元,便向朋友东某寻求帮助,给力的东某二话没说,倾囊相助,谁知借时容易还时难。二人约定的还款期到来后,本巴望着一并收回本金的东某却傻了眼,因为东某找西某要款,却被告知“一分钱也还不了,现在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无钱可还”。这下东某可是一下子火烧眉毛了,整整几十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怎能这样说不还就不还了?一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东某选择将西某起诉至法院,让法院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因为案情清晰简单,该案很快有了结果,取得法院的生效文书后,东某以此为凭据接着向西某要债,可是西某还是一分钱也拿不出。东某果断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人多次找来西某做思想工作,让西某站在东某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当被问及如果当初是东某找西某借款50万元,西某是否会毫不犹豫伸出援手时,西某坦言自己会三思而后行,执行干警抓住时机劝告其将心比心,患难之时见真情,钱没了再挣,情丢了就无处可寻了。西某像是被戳中了痛处,此次谈话过后便主动打电话联系东某,二人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先行兑现了6万元。
生意之路本难行,倾囊相助几人能,黄金有价情无价,主动言和续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