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雷霆”执行行动穷尽措施,专治各类老赖各种赖症。7月11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一名老抠级老赖靳某当场履行全部欠款三千元,但就是这三千元,这名老赖愣是拖了5年之久。
2012年的春天,云某受靳某的雇佣,在靳某承揽的工地施工,施工过程中不慎摔伤,受伤后,云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云某的伤情为左臂粉碎性骨折,随后,云某在专门的正骨专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6天,出院时医嘱为休息45天,继续对症治疗,定期复查。出院后,云某因继续治疗支出医疗费和交通费共约900元。云某受伤前,每日工资为80元,受伤后靳某按每日40元的标准给云某开了两个月的工资。因与靳某就相关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云某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云某委托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云某因本次鉴定支付鉴定费用700元。
鉴定结论作出后,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本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云某作为提供劳务一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靳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未能尽到在云某施工期间向其提供安全保护措施的义务,靳某对云某所受损害存在过错,应对云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综合全案案情,判决靳某赔偿云某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三千元。靳某和云某签收民事判决书后均未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靳某不上诉但是也不还款。
云某无奈之下,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虽多次与其沟通但仍然不见履行,便对其账户进行冻结,此时靳某方才认识到触犯法律的严重性,不想为了几千元而触犯刑法的靳某主动提出与云某和解,并将三千元现金带至执行局和解现场,双方一拍即合,云某拿到拖欠多年的欠款,不住地向执行干警道谢,而执行干警一句“这是我们的职责!”让包括云某在场的所有群众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