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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壮不更事 老父替儿还

发布时间:2017-08-21 08:21:36



8月7,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一位五十来岁颇显年轻的男子将1.5万元执行款递交到申请执行人卢某手中,一场纠纷就此平息。

该案的被执行人兰某今年刚满19岁,去年因一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而卷入民事官司,经过法院判决,兰某应当承当1.8万元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后一直未见兰某履行,申请执行人卢某多次前往兰某家中要求其给付赔偿款,但均遭到拒绝。见兰某态度强硬,丝毫没有悔过和还款之意,卢某决定不再迟疑和等待,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人即刻向兰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并及时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但少不更事的兰某并不配合法院工作,不仅迟迟不予履行,而且东躲西藏、不愿露面,见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85日那天,执行干警找到兰某,再次向其明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其仍然消极对待、拒绝还款,故干警当天将其送至拘留所。兰某的父亲得知此事后,心急如焚,立即来到法院,执行干警详细相告,析法明理,兰某的父亲毕竟阅历丰富,知道涉嫌犯罪的严重性以及可能对兰某今后工作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主动提出愿意替兰某把欠款还上。

8月7,兰某的父亲和申请执行人卢某一起来到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经过协商,鉴于兰某父亲的诚意和“可怜天下父母心”的真情,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兰某的父亲给付卢某1.5万元,剩余的欠款和利息卢某自愿放弃,不再要求兰某履行。

少不更事拒履行,再三躲避终被拘,可怜天下父母心,五旬父亲代儿清。

责任编辑: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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