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兵贵神速,全速出击,顺利司法拘留一名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90后老赖闫某,执行干警下定决心,全力以赴,再战8月。
2016年6月的一天晚上,何某、金某和闫某在焦作市站前路火车站附近一家夜市摊吃饭喝酒直到凌晨才散去。金某借来闫某的摩托车载着何某回家,途中与路某驾驶的公交公司的大型客车相撞,造成何某当场死亡、金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查,何某系交通事故严重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不久,焦作市公安局交管巡防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金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超速行驶且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应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公交公司司机路某驾驶大型客车左转弯驶出未让道路内的行驶车辆优先通行,应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何某不承担该起事故的责任。刘某的双亲收到噩耗,悲痛欲绝,决心为儿子讨回公道,向路某、金某及闫某等人要求赔款,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故两位老人将该起事故的各关联方均告上法庭。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对于何某双亲的各项损失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共计11万元,公交公司赔付共计9万元,金某赔付共计5万元,闫某赔付共计1.7万元。判决作出后,保险公司、公交公司、金某先后履行了赔付义务,但是闫某却一直未予履行,何某的父母与其沟通无果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闫某,敦促其积极履行赔款义务,但闫某始终无动于衷,一味推脱躲避,因闫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
醉酒驾驶铤而走险,盲目借车难推其责,生效判决拒不履行,司法拘留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