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巧不成书。”8月11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就碰到了如此凑巧之事,找到了销声匿迹十余年的被执行人应某。
十三年前,均不满18周岁的应某和丁某同在一家武术培训机构习武,在训练休息的间歇,刻苦勤学的应某自己加练蹬腿,丁某坐到应某的脚上被应某蹬伤,经医院诊断为骨折,住院治疗近20天,花费医疗费包括门诊费用共计约6000元,期间,武术培训机构为丁某支付医疗费1300元。出院后,丁某找应某及武术培训机构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均不予正面答复,几次协商不成后,丁某将应某及该武术培训机构诉至法院。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丁某申请司法鉴定,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鉴定结论出来后,经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应某和丁某都是某武术培训机构的学员,参加学习训练的是具有对抗性或危险性的体育活动,二人在训练休息期间,且没有教练员在场指导保护的情况下联系蹬腿这一危险动作,造成丁某受伤,双方均有过错。根据丁某受伤的起因和经过,应某是直接致害人,应负主要责任,丁某负有次要责任。某武术培训机构对未成年学员未尽到特定的监护、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依法判决应某赔偿丁某医疗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2万元,某武术培训机构赔偿丁某各项费用共1500元。各方签收判决书后均未提起上诉,某武术培训机构很快履行了判决书载明的赔款义务,而应某及家人却一走了之,销声匿迹了。
丁某寻人不见,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方寻找,没有发现应某本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该案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和丁某却始终没有放弃寻找的希望。8月11日晚,丁某在夜市摊上发现了应某的身影,又惊又喜,迅速通知执行干警,收到消息执行干警行动迅速,赶至现场,将应某堵个正着,应某顿时瞠目结舌、呆若木鸡。
一起习武致伤,销声匿迹难寻,夜市偶遇太巧,当场被堵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