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执行局里,一对老人老泪纵横,颤抖着双手接过女儿女婿递过来的赡养费用。
和老夫妇养育了一个女儿金某,女儿金某于1994年与靳某登记结婚。1998年的夏天,膝下无子的二老与女儿金某和女婿靳某签订了《招婿契约》,该契约载明:两位老人招靳某为女婿,为二老养老送终,和老夫妇对金某和靳某一视同仁,同吃同住同劳动,共度余生,金某和靳某有义务赡养和老夫妇,待二老过世后,金某和靳某有权继承二老全部财产。《招婿契约》签订后,金某和靳某立即搬至和老夫妇住处,开始与二老共同生活。随后,老人和女儿及女婿协商一致,决定将二老的宅基地上的旧房予以拆除,重建新房,经过双方共同努力,房屋重建完成。2001年,经公证处公证,二老又与女婿签订了《男到女家落户协议》,该协议再次明确靳某做上门女婿到金某家生活,与金某一起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但随着时间推移,双方矛盾渐生,直到2016年年初,金某和靳某到焦作市公安局报案称,因和老夫妇与金某和靳某发生口角,最后竟然引发了肢体冲突。两位老人认为金某和靳某不体恤老人,未尽到赡养义务而将二人诉至法院。
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虽然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均不愿见面协商解决,调解事宜没有任何进展,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支持二老诉讼请求,解除双方遗赠抚养关系,金某按期履行赡养义务。
胜诉后的二老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女儿不但没有履行义务,反而因为此事要和老人断绝关系,伤心欲绝的二老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拿到卷宗了解案情后,决心从情字入手,不但要尽快结案,维护二老的合法权益,更要入情入理,促使金某和靳某感念亲恩,弥合双方之间的裂痕。经过近两个月的工作,金某靳某内心已然有了暖意,主动来法院履行执行款,虽然双方见面时依然显得有些尴尬,但已经能够坐下来谈一谈了,执行干警祝福双方能够化解阴云,和好如初。
含泪把女诉,孰知心中苦,谁言寸草心,春晖难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