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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霍丈夫私人财产 “女老赖”被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7-09-06 09:46:50


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拘留的一名“女老赖”主动要求履行义务,并于拘留第二日晚上11点多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书某与田某经人介绍于20139月相识,201436日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系再婚。结婚当日,书某通过银行将100万元转到被告田某银行账户。同日双方签订一份结婚协议,协议上约定婚前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孰料婚后二人并未共同生活,婚姻感情面临危机,当书某得知田某私自花光自己婚前委托其保管的100万元,为田某自己购置房产及奢侈生活用品时,二人关系彻底僵化。20147月,书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与田某离婚,同时要求田某返还自己婚前财产100万元。

该案立案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因调解未果,该案转回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是婚姻关系存续的前提和基础,原告书某与被告田某经人介绍认识,自愿登记结婚,但双方婚前没有牢固的感情基础,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婚后也没有真正地培养起夫妻感情。原告离婚态度坚决,和好无望,且证明100万元为原告婚前个人财产。法院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原告要求被告返还100万元的主张,法院也予以支持。

该案判决生效后,被告田某未履行判决确认的义务。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干警对双方进行调解时,田某不为所动,坚持一个政策不动摇:没钱怎么还?书某得知田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低价过户给其哥哥,加上田某的无赖模样,书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过商议,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田某采取强制拘留15日措施,拘留第二天,田某就哭着要还钱要回家,原来是惦记孩子。被执行人田某请求执行干警通知申请执行人书某和其哥哥,委托其哥哥送来自己寄放于他处的25万元,并与书某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双方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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