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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款拒不还 党员父亲帮忙劝

发布时间:2017-09-06 09:52:46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力度大,老赖纷纷落网,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有些老赖家属主动帮忙劝解,这里要讲到的就是这样一起执行案件。

十年前,胡某与信用社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8万元,用途为购置厨具,借款期限为一年,按月结息,逾期归还借款还要计收罚息,尹某、朱某对上述借款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到期后三年,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签订合同当日,信用社便向胡某支付了借款3.8万元,但借款到期后,胡某并未按约定返还上述借款本息,保证人尹某、朱某也未履行保证责任。信用社见三人还款无望,便将他们一并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信用社与胡某、尹某和朱某之间的借款及担保合同成立并有效,胡某应按合同的约定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尹某和朱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后判决胡某返还信用社借款3.8万元并支付利息和罚息,尹某、朱某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做出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并未提出上诉,但是签收判决书后就一躲了之,迟迟不还。

失去耐心的信用社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几次三番地寻找三名被执行人的下落,但都无果而返。最近一次来到被执行人胡某的家中,胡某仍不在家,只见到了胡某的父母,胡某的父亲是个党员,得知儿子的事情后非常气愤,表示一定会好好教育他,监督他及时还款。

责任编辑: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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