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赖装傻充愣妄想躲过执行,没想到慌里慌张自露马脚,当场露馅被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抓堵。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开庭审理,最后依法判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某电器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8.5万元及利息。原来,4年前,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工业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某工程有限公司向某电器有限公司购买3台预装式箱变,合同总价款为62.2万元,双方还约定该3台预装式箱变的质保期为一年,介绍方式为先预付总价款的30%,货到后付总价款的20%,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45%,还剩下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剩余货款。合同签订后,某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了预付款,1个月后,某电器有限公司将设备运送至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工地。半年后,某电器有限公司向某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货款总金额为62.2万元的增值锐发票,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收到该发票后,在发票上签字确认。一年后,合同约定的一年质保期满,但经某电器有限公司多次催要剩余货款,某工程有限公司仅向其支付了5万元,余款至今未付,故某电器有限公司将某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审理结果支持了某电器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但胜诉后的某电器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某工程有限公司仍然拖延货款长期不付,某电器有限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新的问题出现了,老赖某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长期躲避在外,踪迹难寻,但是这难不倒坚持不懈的执行干警,经过努力,执行干警摸索到了老赖公司负责人的最新动态,正在一家高消费场所逍遥自在呢,执行干警即刻赶往现场。到达后,虽经执行干警多次寻问,但该老赖混迹于人群中,就是不应声,但其一味躲闪和慌张的表情把自己暴露了,火眼睛睛的执行干警觉察出来并将该老赖揪出,老赖顿时傻了眼,心服口服。
老赖公司不偿债,老总享乐讨逍遥,干警机智寻到人,自乱阵脚速“现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