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4-11-17 11:02:47
主要职能:
1、监督检查本院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决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协助院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拟定廉政建设责任书,负责廉政档案管理;
3、配合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本院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教育;
4、受理对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审判、执行纪律的行为,并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案件;
5、受理本院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工作人员:
主 任:杨丽红
副 主 任:陈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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