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打”字当头 典型引领

发布时间:2017-09-19 08:29:53


为了打赢执行攻坚战,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穷尽一切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打”字当头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手段

执行难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打”。只有善于运用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武器,才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解放区区委政法委协调公检法联合出台了《关于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迅速解决了相关难题。在具体工作中,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按照坚持绝不放过一个涉嫌犯罪的老赖的工作要求,排查一起、处理一起。经过不懈的努力,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工作,无论是结案总数还是判决案件数、判处人数,都取得了好成绩。通过持续不懈地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打击,切实打出了人民法院的声威,执行案件的主动履行率出现显著上升。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是解决执行难和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善于发现和培养身边的典型,并以典型带动整体工作的开展。在执行攻坚工作中,涌现出了以执行局副局长宋海燕为代表的先进典型。201746日,《河南法制报》头版头条大篇幅报道了反映宋海燕同志先进事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看到后,专门作出206字的长篇批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同时发出号召,要求全市法院向宋海燕同志学习,焦作市解放区区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向宋海燕同志学习的活动。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党组作出决定,号召全院干警向宋海燕同志学习。在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下,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涌现出了一批废寝忘食、敬业奉献的先进人物,树立了该法院的积极向上的整体形象。

解决执行难,绝非一劳永逸的事情,而需要持之以恒。焦作解放区人民法院有信心、有决心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为基本解决执行难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zy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30478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