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解放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解放区人民法院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解放区人民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解放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解放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内设22个庭(处、室、团队)。解放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解放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审判法律规定由解放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案件。2、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3、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4、 审判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5、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6、 对法律、法规、规定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设。7、 办理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协助事宜。8、 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9、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0、 管理本院经费和物质装备。11、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2、 承办其它由解放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解放区人民法院决算单位构成
解放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法院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解放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解放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解放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178.14万元,支出总计2178.1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04.4万元,下降26.97%。主要原因:解放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已基本完成清算。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31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9.95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41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36万元,占62.32%;项目支出534.77万元,占37.68%。主要原因:一、我院干警人数多,人员经费支出比重大;二、2016年我院案件受理数急剧上涨。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178.1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04.4万元,下降18.80%。主要原因:解放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已基本完成清算。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05.22万元,下降33.2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36万元,占2.70%;公共安全支出1225.14万元,占86.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63万元,占10.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78.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解放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已基本完成清算;二、部分项目因审批延迟导致相应款项未结。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4.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产权参股、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43万元,支出决算为39.64万元,完成预算的8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29万元,完成预算的8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57.38%。主要原因是公车改制后车辆减少及加班招待费用控制力度大。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8.51万元,下降17.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26万元,下降17.3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制后车辆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41.67%,主要原因是加班招待费用控制力度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29万元,占9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0.88%。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9.2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加班就餐,批次18次,人次87人次。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05万元,比2015年减少2.49万元,下降1.2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解放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9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