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配足配强书记员和法警等辅助人员。每个执行团队配备2-3名书记员和2名法警,在执行法官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执行笔录、银行扣划、调查、搜查、送达、强制措施的落实等执行事务性工作。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的每个执行团队确定一名刑事审判人员,保证打击拒执工作前移到执行过程中。刑事审判人员具体指导本团队的拒执案件的证据搜集和事实认定,并负责对本团队提交的拒执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处。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保证执行宣传与执行工作同步进行。每个执行团队设立专人负责对本团队执行工作中有价值的新闻线索的收集,并及时将新闻线索报送到专职宣传人员,由专职宣传人员撰写新闻稿件向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及时宣传执行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案例。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确保审判团队全程参与,确保执行案件质量。每个执行团队都确定专门的民事审判团队至少四名审判员参与到执行团队中,由民事审判团队长对未能实际执结的案件逐案把关,签字确认后,方可报结,确保执行案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