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过程中,解放法院在第一战役团队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通过建立以党组成员牵头、执行法官为主力、审判团队为质检员、法警书记员为辅助人员、拒执指导审判人员保证执行威慑力、宣传联络员和宣传人员舆论造势的综合、全能型执行团队,做到责任明确、脉络清晰、运转高效,突出实效。
一是领导靠前指挥,直接参与执行团队具体工作。确定四名党组成员,每人带领一个执行团队,并对带领的执行团队所有工作和事务负总责。党组成员需要每周向院党组汇报团队的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下周工作计划,对执行团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亲自参与协调解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对执行团队的表彰和批评,首先面对党组成员,极大地调动了党组成员的工作责任心,避免了党组成员名义上分包、分管,实际上什么都不管的空挂现象出现。
二是执行法官(执行员)成为执行工作的中坚力量。每个执行团队由两到三名执行干警组参与,合理调配和确定办理案件的范围。执行法官直接接受分包党组成员的领导和执行局的业务指导,对案件具体的事务性工作牵头负责,提出工作任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指导辅助人员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