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安某调解之后怠于履行,几番劝解仍无悔改之意,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知悉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后,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
这是一起已经调解结案的民间借贷纠纷,原为好友的出借人薛某和借款人安某却因借款一事闹翻天,不但不再来往,还对簿公堂。法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便将二人叫至一处,让他们有话好好说,经过经两个小时的沟通,为了不伤和气,且念在二人以往的情谊上,他们最终决定和平解决此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共同确认借款本金10万元,被告安某于2016年底前归还,若能如期履行,原告薛某不再要求利息,若逾期不能归还,则原告立即就全部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安某需从2015年7月起,按月息1分支付利息,直至还款之日止。双方当场签收了调解书,调解书已经生效。
但安某和薛某之间的纷争并未终结,调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安某并未如约履行,薛某不再相信安某,即刻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便向被执行人安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安某及时签收,虽经干警几次劝解,但其仍然不愿还款,而且此后不再露面,联系不上安某的薛某十分着急,动员身边的亲戚朋友四处寻人,不久后薛某收到消息,果然将安某堵个正着并迅速通知了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及时赶到现场,依法将执迷不悟的被执行人安某送往拘留所。
调解之后拒履行,执迷不悟躲执行,执行干警雷霆动,寻到老赖堵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