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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罚款将被执行 终达和解撤回申请

发布时间:2017-12-20 09:37:38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行政处罚执行案件,最终以和解结尾,可谓皆大欢喜。

这是一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某公司的行政处罚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事项为,申请被执行人向申请人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共计96万余元。申请强制执行的主要理由为,被申请人某公司在不但拒不按照《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整改,而且在规定期限内该单位未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回了对某公司加处罚款48万余元的强制执行申请。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案中申请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故依法作出裁定,申请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准予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迅速掌握了整体案情并向被执行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通知双方到法院进一步了解情况。某公司虽已停产,但是公司负责人积极应对,接到通知后,主动联系该案承办人,主动提出自己愿意协商解决。1120日,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协议,随后申请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该案圆满告结。

行政处罚拒履行,眼看即将被执行,干警悉心来相劝,达成和解撤申请。

责任编辑: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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