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解放区法院在组织申请执行人与涉案企业举行“劳资携手渡难关执行和解协议签约仪式”之后,随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该院采取“放水养鱼”灵活执行获双赢的相关工作情况。该院新闻发言人李婧主持此次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玉宝,中院执行一庭庭长魏俊兵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中国网、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焦作电视台、焦作晚报等国家、省、市级多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该院首先在七楼会议室针对一起劳动报酬案件,组织26名申请执行人与涉案企业焦作市某窑业有限公司举行“劳资携手渡难关执行和解协议签约仪式”。在签约仪式现场,执行局局长宋海燕亲自组织涉案企业代表与申请执行人一一签订了和解协议。随后,召开“放水养鱼”灵活执行获双赢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宋海燕发布“放水养鱼”灵活执行获双赢的开展情况、采取措施等相关情况的工作通报。针对经营暂时陷入困境、案件无法执行的涉企业案件,该院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因地制宜,灵活执行,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使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得以生存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自2017年截止目前,该院共促使300多名当事人与16家涉案企业达成执行和解,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在采取“放水养鱼”灵活执行的过程中,该院严格适用条件标准,避免权力滥用:一是被执行人必须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并如实报告财产;二是被执行人应当提出企业脱困的意见、建议和渠道,让申请执行人看到企业重新发展的可能性;三是被执行人必须以实际行动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四是被执行人定期向执行局和申请人反馈经营情况,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是被执行人一旦有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随时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恢复案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六是对被执行企业长期歇业、确实没有复活可能性的僵尸企业,依法执行,净化市场经营环境。
随后,宋海燕通报了采取“放水养鱼”灵活执行的成果。2017年以来,解放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涉及到焦作市某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与180名业主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焦作市某置业有限公司与50余名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焦作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160余名业主的产权式商铺经营权纠纷等一大批群体性涉企纠纷,都是通过执行干警的多方努力,采取“放水养鱼”的灵活执行方式,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涉案企业的正常运转,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
最后,宋海燕表示,解放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放水养鱼”措施,通过走访涉案企业、企业定期反馈情况等方式,督促、监管涉案企业履行情况。同时针对涉案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发布会后,国家、省、市媒体就“放水养鱼”灵活执行方面的问题现场提问,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玉宝,执行局局长宋海燕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