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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巡回审判进农村 贴心服务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8-05-31 18:45:04



    针对当事人路途遥远且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其诉累,5月31日,焦作解放区法院民事庭庭长宋秀梅带领合议庭成员,驱车几十里来到武陟县小董乡贾村,巡回开庭审理李某与河南某建筑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用法官贴心的司法服务温暖案件当事人,提升群众满意度。

    李某于2011年2月到河南省某建筑公司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同年5月13日李某在工地工作中受伤,经焦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等级为二级,护理等级为大部分护理依赖。故此李某提起仲裁申请。焦作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后,李某及河南省某建筑公司分别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李某行动不便且路途遥远,主审此案的法官宋秀梅决定到李某所在的贾村巡回开庭审理此案。巡回审判法庭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审理,当庭作出了宣判:驳回河南省某建筑公司主张确认李某与河南省某建筑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河南省某建筑公司应支付李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9273.35元;河南省某建筑公司自2012年11月1日起按照支付年度的上一年度焦作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5%按月向李某支付伤残津贴;并按照支付年度的上一年度焦作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按月向李远保支付生活护理费。当庭宣判后,李某高兴连声向法官表示感谢。

    为更好为群众提供便利、贴心的司法服务,今年以来,解放区法院把巡回审判作为司法工作“深入群众、贴近群众、关注民生”的重要手段,把巡回审判与多元纠纷化解、普法教育结合起来,坚持“三位一体”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主动深入到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巡回办案,让老百姓打官司省心、省力、省时、省钱,免受诉讼奔波之苦;同时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法制意识,达到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自年初截止目前,解放区法院共巡回审理案件30件,其中50%的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取得较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y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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