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反应,从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承办干警得到申请执行人提供信息,到成功抓获“老赖”,仅用去35分钟,其间完成集结出发、包围封堵、抓捕带回等一系列执行动作。
为人做担保 却变被告人
2014年7月24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工业路支行与沁阳市昆燕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用途为购煤,借款本金800万元,还款日期为2015年7月24日,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即在提款日当天该笔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30%进行确定,逾期罚息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确定。同日,被告刘某霞、王某光等4人分别以连带保证人身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工业路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承诺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该商贸公司尚欠786.1万元借款本金未还,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对被执行人名下的35套房产进行了变卖,清偿本金518.2万元。
拒不还款变“老赖” 四处躲藏避执行
2017年3月14日,原告就未清偿的借款及相应利息罚金,将该案中4名承担连带责任的被告起诉至解放区法院。2017年11月6日,解放区法院判决被告刘某霞、王某光等4人对该商贸公司的借款本金267.9万元及利息、罚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进入执行程序后,解放法院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但由于被执行人有意躲避执行,几次抓捕行动没有找到被执行人,通过网络查控也没有查询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进入僵局。
干警抓捕显神威 街头逼停老赖车
7月6日上午9点,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说在解放区新华街附近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光车辆。线索就是命令,执行干警立即出动,赶赴王某光所在地。
9点15分,承办干警王超一行5人驱车刚赶到了此前所说的位置。然而被执行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在这时,申请执行人的电话打来称被执行人车辆已经发动,他正乘坐出租车在后面追赶。
“快打开你的位置共享,我通过导航跟着你在后面追。”王超立刻在电话中说。10分钟后,王超在导航中看到,被执行人车辆已经从新华街驶入了解放中路,王超透过车窗看到,前面路口红灯亮起,并看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他马上告诉司机:“看,就是那一辆白色丰田商务车。打开警灯,超车过去,在绿灯亮起前抓到他。”十几秒后,绿灯亮起,被执行人企图继续开车逃窜,却被快速赶到的警车直接逼停在了快车道。
经过这惊心动魄的半小时,解放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光抓获带回。在解放法院,执行法官向其晓以利害,告知王某光如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15日的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王某光表示将与原告进行协商和解,及时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