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以后,有些购房者由于工作繁忙,逾期几次忘记还房贷,觉得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其实,逾期不是小事!会算作违约!
近日我市的一名贷款人,明知逾期后果严重,却依然“任性”不还,最终被解放区法院要求一次性提前还贷还被罚息,可谓是得不偿失。
“我们是解放区法院的,这是我的证件。由于您被起诉后未按时履行义务,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请跟我们走一趟。”7月6日下午,摸清了被执行人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去突击抓捕,一举将被执行人王某带回法院。
这是一起房贷逾期不还的案件。2010年,王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签订2010年焦中银个房字第625号《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用于购买坐落于解放路群英新村的一栋房屋,贷款金额为135000元,期限120个月,按月等额本息还款。但自2017年2月份起被告王某开始逾期,经多次催促无果,2017年11月,原告将其诉至解放区法院。经过法院调解,被告需在2017年11月30日前还清欠款,并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履行义务。但被告王某仍未按照约定履行,7月1日,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解放区法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但由于被执行人有意躲避执行,解放区法院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强制带回。
在解放区法院,被执行人感到懊悔无比,希望与原告进行和解。2018年7月4日,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按约定,被执行人王某、苗某须于8月15日前至少偿还银行20000元,8月30日前将剩余金额一次性提前全部清偿完毕,不再享受分期还款权利。
“当真应了那句老话: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王某苦笑着对妻子苗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