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攻坚“百日会战”中,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发挥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想方设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很多当事人的好评。7月7日午时,执行干警快速反应,冒酷暑抓堵被执行公司法人代表,并通过查封扣押其车辆,促使其主动支付了执行款20万元。执行干警冒酷暑高效办案的工作模式,受到当事人的点赞。
申请执行人王某于2013年6月份,与焦作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预交23万元房款为儿子购买了一套婚房,装修入住后,才发现该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法办理房产证。为此,王某找到置业公司,要求返还房款及装修费用,但置业公司对其要求置之不理。无奈,王某向解放区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0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该置业公司返还房款等各种费用34万元 。判决生效后,该置业公司却迟迟不予履行。2017年6月,得不到赔偿款的王某向解放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接手此案后,马上向置业公司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迅速通过多种渠道查询被执行公司负责人的财产线索。但被执行公司法人代表却以藏匿行踪的方式拒不履行法律义务,2018年7月7日中午12点,主办此案的执行干警在得到被执行公司法人代表的行踪线索后,顾不上吃饭,带着2名法警冒着40余度高温酷暑,马上赶至一酒店,将正在吃午饭的被执行公司法人代表堵个正着,将其带到法院,并对其车辆予以扣押。在执行干警长达两个小时的耐心疏导教育下,该公司法人代表从一开始的抗拒执行,到主动要求执行和解,同意先行支付执行款20万元,剩余欠款每月分期归还。至此,这起长达四年的房产纠纷案在执行干警的快速反应下,终于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