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某单位公职人员仝某因拒不归还婚前债务被强制执行。
仝某与张某原是一对夫妻,1996年二人婚后因经常发生争吵感情破裂,双方于2012年4月经过法院协议离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做生意失败欠债2万元,仝某自愿承担此债务,但孩子抚养权归己方。但离婚之后,对于这笔2万元的债务,仝某却一直拒绝归还前妻,为此,张某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了法庭。2017年3月,法院判决后,仝某以单位效益不景气,孩子上大学学费压力大等原因拒不支付案款。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与仝某沟通,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仝某却不予理会,对法官的警告也是不以为然。对于仝某这种不法行为,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实施抓捕,18日早8点多,在其单位12楼办公室,正在上班的仝某被干警抓捕带回。
“仝某这事我早就听说了,也建议他早点把钱给人家算了,就是不听。真是给单位抹黑啊。要是他还不还钱,我就向局领导申请,给他‘放长假’。”仝某所在科室的一名领导表态说。
在解放区法院,仝某迫于压力表示愿意与前妻调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日期,申请人撤诉,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