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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院长赵玉军带头审理涉恶案件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发展

  发布时间:2018-07-23 15:18:25





    为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保障辖区群众安居乐业,解放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通过快审快结、当场宣判等措施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7月20日上午,解放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玉军担任审判长,对一起非法拘禁、妨害公务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对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了严惩。

    上午10点,在解放法院第八审判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庭审开始。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7日20时许,被告人宁某、张某、朱某在焦作市解放区上白作乡一农家饭店宴请王某、李某、被害人张某某,吃饭期间宁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后王某、李某随即离开农家饭店,宁某、朱某、张某将张某某拦在酒店内不让其离开,并在饭店宿舍内对张某某进行殴打。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当日23时许,民警朱某、覃某接焦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出警,在农家饭店内将相关人员带离过程中,被告人宁某推搡民警,并在民警将其带上警车后,宁某拒不配合,并在民警对其劝阻时朝民警朱某脸部打了一拳。

    解放法院受理此案后,院长赵玉军高度重视,并亲自主审此案,他仔细阅卷了解案情,并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审判长赵玉军以娴熟的审判技巧,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按照程序规范依法有序进行。经合议庭评议,赵玉军审判长当庭宣判。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

    此次赵玉军院长带头审理涉恶案件,彰显了解放法院勇于担当、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坚定决心。下一步,解放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解放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y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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