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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通告!向“老赖”发出最后警告

  发布时间:2018-07-31 17:05:10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发布通告,督促涉公职人员被执行人自7月23日起,到法院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目前,该通告已被张贴于解放辖区的所有党政机关、企(国有)、事业单位的门前。

    通告称,凡是已立案执行但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向人民法院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涉公职人员被执行如不主动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一律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并采取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高消费行为等惩戒措施,直至履行义务为止。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又不申报财产、接受询问的,人民法院将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被执行采取隐藏、躲避等规避行为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控;对不履行义务且有抗拒、妨碍执行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联合公安、检查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拒不履行义务,又不申报财产、接受询问的,除依法采取失信惩戒及强制措施外,还将向所在单位、上级机关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通报,建议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协助义务,严禁地方保护或部门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妨碍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拒绝协助或者妨碍法院执行的,依法追究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执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通告说,人法院法院欢迎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向人民法院踊跃举报未被采取措施的涉公职人员被执行的财产线索、违反限制高消费的行为,对于提供线索的严格予以保密。

    解放区法院严厉敦促涉公职被执行人并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y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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