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攻坚“百日会战”中,焦作解放区法院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营造执行高压态势,强化群众社会诚信意识,效果较好。8月6日晚上,一位60多岁的老大娘赶到解放区法院,找到执行法官,主动代替儿子履行了7640元执行款,以自己诚信的举动为儿子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课。
2011年初,孙某在焦作一小区购买了房屋。该小区房地开发商委托焦作市一家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服务。2011年2月,孙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为住宅用房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如业主未按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孙某自2014年3月起因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管理费,经物业公司多次催缴,孙某仍拒绝缴纳。2017年11月,物业公司将孙某起诉到解放区法院,要求缴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2018年1月,解放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孙某支付物业公司物业费及违约金共计7640元。判决生效后,孙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2018年5月,物业公司向解放法院申请强执行。承办此案的法官接手此案后,马上与孙某沟通联系,但孙某态度蛮横,表示拒不履行。执行法官耐心疏导,并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两个多月过去了,孙某仍无动于衷。
8月6日,执行法官在多次劝导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对孙某采取司法拘留。面对法律威严,孙某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执行干警在通知其母亲后,决定将其送往看守所。孙某的母亲知道事情的经过后,马上表示,儿子拖欠物业费不交不对,做人要诚信,愿意代替儿子支付物业费,并请执行法官暂等一下,马上将执行款送到法院。当日晚7点多,孙某的母亲赶到法院,代替儿子全额交纳的7640元执行款。至此,这起数额不大却影响物业公司正常运行的执行案在一位诚信母亲的支持下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