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杜大姐就赶到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将一面书写着“秉公执法有公信,乐于助人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该院执行局干警丹强手中,除了一再表示感谢外,杜大姐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从申请执行到俺拿到3万多的执行款,还不到10天时间,俺都没想到案件执行这么快!”
2008年6月,正在路上正常行走的杜大姐被焦作市某机械公司的汽车撞倒,造成左腿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多次讨要赔偿无果,无奈之下,杜大姐将机械公司起诉到了解放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机械公司赔偿杜大姐各项经济损失3万多元,但机械公司仍迟迟不履行判决,杜大姐只好向解放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
谈起案件的执行过程,杜大姐非常感慨:“俺没有工作,本来生活就比较困难,为了治病,又借了一堆债,这3万多元可以说就是俺的救命钱。为了早点拿到钱,一立执行案,俺就找到了承办法官丹强,想让他能对俺的案件快点执行。丹强告诉俺,俺属于社会困难群体,按照解放法院的规定,案件会被优先执行。他让俺放心,一定会把赔偿款执行尽快回来。可俺还是不大放心,就又到执行局找了他两次,结果每次都看见丹强在和同事讨论案情、制定执行方案,俺就放宽心回了家,想着案件肯定会执行的比较快,但还是没想到不到立案不到10天丹强就给俺打来电话,说3万多元钱已全部执行到位,叫俺过来领钱。这不,俺今天送锦旗,就是想感谢丹强。有这样关心老百姓疾苦,一心为群众办事的好执行法官,俺们怎么能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