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群众诉累,方便当事人诉讼,2019年1月7日,解放区法院积极创新,借助信息化办案系统,再推便民新举措,即当事人在申请执行立案时,无需提交法律文书生效通知书,直接由执行立案窗口法官查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后,当场办理。
在此项便民举措推出前,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时,需到原承办法官处开具法律文书生效通知书,由书记员到办公室加盖院章后,将该通知书提交至执行立案窗口方可立案,手续繁琐。为根治这一顽疾,减轻群众诉累,该院党组积极谋划,在详细了解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后,决定借助该系统,实施此项便民新举措。该项措施实行后,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时,由执行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直接登录我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检索审判案件,即可获取案件生效信息。对于已生效的案件,当场执行立案;未生效的案件,则告知当事人需待案件生效后再申请执行立案,并将案件生效日期告知当事人。
此项举措的实施,不仅避免了当事人在法院各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获得了当事人和律师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