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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致人伤 拒不赔付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9-06-19 17:13:17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逐渐成为通识,可总有一些人铤而走险,任性妄为,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马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2018年9月的一天,马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骑电动车的姬某撞伤,造成姬某身体多处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法院依法判决马某赔付姬某各项损失7.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马某未履行。2019年4月份,姬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马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还玩起了失踪,将电话关机。执行法官多次到马某家及其邻居进行走访调查,均未查到马某下落。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马某经常开的红色现代牌车辆信息,发现该车登记在他人名下,也下落不明。由于一直不见马某行踪,也未查到其名下财产,执行法官便采取了轮流蹲守的“老办法”。

    6月11日,经多方打听,执行法官得到了马某即将回家的可靠消息,遂立即组织实施组干警前往马某家所在的小区轮流蹲守。当日下午4时,经3个小时蹲守后,他们终于等来了马某并迅速将其控制,鉴于被执行人避执行为恶劣,执行法官遂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裁定。

责任编辑:杨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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