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2月18日上午9点,在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8号审判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审判长赵玉军宣布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一案正式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而是在数公里之外的看守所通过互联网法庭接受审判。
为认真贯穿落实2月7日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精神,以及2月17日全市法院网上办案办公工作会议内容和市中院王波院长重要讲话精神,解放区法院迅速行动,2月18日上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玉军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对一起诈骗案件开庭并当庭宣判。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这是疫情爆发以来,该院院长、副院长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的第3起刑事案件。作为法院“一把手”,赵玉军院长率先垂范,连续利用互联网开庭办案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迅速在该院掀起信息化办公办案高潮。
经查,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265400元,其中陈某某个人参与诈骗150800元,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其诈骗罪罪名成立。庭审期间,审判人员、公诉人、律师全程佩戴口罩,庭审过程严肃高效,声音清晰,画面流畅,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规范进行,控辩双方就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陈某某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认为,被告人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且涉案赃款已全部追回并退还被害人,对被告人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40000元。宣判后被告人认罪认罚,不上诉。
本次三方远程庭审的成功进行,将成为该院战“疫”工作的新起点,下一步,解放法院将加大互联网在审判执行活动的应用,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审判工作同步抓紧抓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