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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路上不言悔

—— 记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黄遵宜

  发布时间:2009-07-15 10:02:46


    带病坚持奋战执行一线10多年,执结各类疑难案件1000多件,件件是铁案,件件是精品。每执结一起案件双方都能满意而归,全部案结事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法官既然干执行了就要把它干好,就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我的本分和责任”,黄遵宜的这句口头禅早已不再是一句话,而是每天都能看得到的忙碌身影,和经年累月用行动干出来的非凡业绩。

    1987年黄遵宜从部队专业到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先后在经济庭、法警队工作多年,1993年法院委以重任,让他负责执行庭的日常工作,他把在部队保持的雷厉风行、纪律严明的工作作风带到了工作中,带领执行干警们不分白天黑夜,抢时间、抓战机、巧执行,执结了一大批疑难案件,当年便受到上级嘉奖,还获得了不少荣誉。

    在执行案件中注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其转变认识,消化抵触情绪,让双方和解执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是黄遵宜的多年来总结出来经验,被执行人来法院时火气都很大,但经过他的说服教育,很多被执行人不仅与他成了好朋友,而且案子也在短时间内结案了。

    武陟县的杨某与焦作市的丁某是朋友,杨某因购买车辆跑运输找到丁某让其帮助办理营运线路的相关手续,丁某将第三人(借款人)介绍给了杨某,当时第三人以办理手续为由拿走杨某需5000元的活动经费,此后,因第三人未能将营运的相关手续办妥,杨某又通过其他途径将手续办好了。后来杨某多次找第三人要钱未能要回。杨某就找丁某说“当时你帮我介绍的人,并证明把钱给了你的朋友,我要了多次,一分也不给,你给我打张条,去帮我要回来”。当时,丁某认为5000块钱能要回来也没多想,就给杨某打了一张5000元的借条。

    杨某拿到借条后随将丁某告到法院,法院判决丁某偿还杨某5000元。丁某认为他一分钱也没花,自己还钱太冤枉了,所以迟迟不履行义务。

    案件转到执行局后,原执行员做了大量工作,因丁某抵触情绪大,用了一年时间一分钱也没执行回来。

    今年4月份,此案转到黄遵宜的手里后,通知丁某来到执行局,两人见面后,丁某火气很大,见此情景,黄遵宜就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仪,从古至今都是这个道理,况且咱们还是第一次见面,你为什么有这么大的火气”,之后,丁某把借钱的经过详细的叙说了一边,黄遵宜法官对丁某说“从情理上来讲,你似乎不应该偿还这笔借款,但从法律上来讲,你应该偿还,因为,人是你介绍的,你又承诺愿意给杨某要回借款,才给杨某打的借条,经过耐心地做丁某的思想工作,把道理讲清楚后,丁某在还款的认识上有所转变,并当场表示自己愿把5000块钱拿出来。两个星期后,丁某将5000元现金和执行费、诉讼费共5444元送到了执行局。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最难执行的的一类案件,原因是被执行人往往都是在监狱服刑,而且家庭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每当遇到此类案件他都想方设法将案件执结。

    在白某申请执行冯某一案中,冯某被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还需附带民事赔偿白某医疗费。白某申请执行后,对冯某的家里进行了搜查冯某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案难度非常大,案件未能按期执行,此时,白某还躺在医院里治疗,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白某的家人为此多次上访,有关部门也作出批示要求限期结案。黄遵宜法官四处奔走,在双方做双方的工作,让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并做冯某家属的工作,让其亲戚朋友想办法帮助他偿付一定的医疗费,最后,申请人白某作出让步双方达成和解协仪。

    10多年来他执结的每一起案件都没留下任何后遗症,全部做到了案结事了。每当院领导给他报功时,他却说“我年龄大了,报功的机会让给年轻人吧”。10多年来,他多次次获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焦作市优秀共产党员.

责任编辑:郑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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