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抗击疫情、办理案件”两不误,解放区法院采取四项项措施,充分发挥院庭长业务专家优势,强化院庭长网上办案力度,助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高效化、智能化、信息化,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效果显著。自2月3日以来,该院共结案524起,其中院庭长网上审理案件389件,结案302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58 %。
一是成立院、庭长办案团队,确保院庭长网上办案常态化。该院成立院领导办案组,按照2+1+1模式进行辅助人员配置,即两个院领导配备一个法官助理和一个书记员;设立庭长办案团队,按照1+1+1模式进行辅助人员配置,即一个庭长配备一个法官助理、一个书记员。通过配备审判辅助人员,为院庭长快速高效履行审判职责提供辅助保障。
二是确定网上办案数量及时限,确保院庭长办案高效化。在疫情期间,为确保办案不减速,该院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在疫情期间,院长、副院长、审委员专委、庭长、副庭长网上办案数量、比例,要求院领导每周通过“云间法庭”“云上法庭”“三远一网”模式网上开庭审理案件至少2起,庭长、副庭长网上开庭至少5起,且开庭后20日内所有案件能结尽结,通过“硬性约束”确保院庭长办案高效化。
三是加大“云办案”网上培训力度,确保院庭长熟练运用智能化办案模式。因在疫情期间不能现场开庭,为做到办案不减速,该院通过OA平台、钉钉、全院微信群,对院庭长及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网上培训使用云间法庭、云上法庭和“三远一网”、“微法院”等网上庭审办案流程,并由审管办技术人员全天侯现场指导,确保院庭长熟练运用“云办案”模式,网上庭审时顺畅高效。
四是实行院庭长网上办案日通报制,以信息化手段全节点监督提醒。由审管办设专人,每日从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电信调解、微信调解、立案30日内未结案、开庭20日内未结案、超三分之二审限未结案、结案数等方面,对院庭长办案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和台账登记,并每日在该院钉钉群里通报,借助信息化手段全节点加大对院庭长办案进行监督提醒,督促其积极履行办案职能。同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传、帮、带”作用,激发了年轻法官的办案热情,带动全院法官提升办案水平,推动智慧法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