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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欠钱不还屡失信 强制扣车不手软

发布时间:2020-05-18 17:39:31



5月15日12时许,解放区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名申请执行人打来的电话,声称在市区一修理厂看到了被执行人车辆,请求法院派人进行查扣。

2019年6月,被执行人戴某以公司经营周转为由向申请人韩某借款10万元整,并出具借条约定年底归还,还款到期后,韩某向戴某催要欠款无果,后无奈将其诉至解放区法院。2020年3月3日,在法庭上,戴某主动偿还了5000元,就剩余欠款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自2020年3月份起,每月25日偿还韩某5000元直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如有任何一笔逾期,韩某有权就未偿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韩某打赢了官司,也谅解了戴某,但“老赖”戴某又一次让韩某失望了。协议生效后,眼看又过去了1个多月,戴某不仅一分未还,还玩起了“躲猫猫”。4月30日,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该案过程中,通过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查询了戴某名下银行存款、证券、车辆登记信息等情况,查封了登记在其名下的本田牌越野车一辆,但因该车辆随同戴某一起下落不明,故一直无法实际控制,又因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展受阻。

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5月15日中午,韩某偶然获得了该车辆的线索,便立即告知法院执行局,请求采取强制措施。考虑到被执行人随时会将车辆开走转移,该院执行干警火速赶到车辆停放地点。经现场与执行案卷比对核实,当即确认该车确为被执行人戴某名下车辆,因未能现场找到戴某,执行干警遂联系拖车公司将车辆强制拖回解放区法院。执行法官表示,下一步,如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区法院将对依法其名下车辆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所得款用以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债务。



责任编辑:杨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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