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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张老师,法院执行局喊你赶快履行执行款

发布时间:2020-06-30 17:06:13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光荣的园丁,本应以身作则,书写诚信守法的道义篇章,讲述遵纪守法的诚信故事。但,总有一些人,好好的老师不干,偏偏当起了“老赖”!



“你是张某吧,我是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你是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知道吧,跟我去法院一趟。”2020年6月30日上午,正在焦作市某医院体检的在职教师张某,被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强制带回法院。
2018年,张某在市东方红广场某咖啡厅向朋友陈某借款15000元,口头承诺1周内偿还,几天后,张某偿还陈某5000元,剩余10000元拖欠两年未还,期间,张某为躲债,不仅对陈某避而不见,还将其电话、微信“拉黑”。2020年3月,为挽回损失,陈某将张某起诉至解放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应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3600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却仍不履行,当起了“老赖”,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并到其家中寻找均未果,考虑到马上进入7月份,一旦中小学放假,寻找张某会难上加难,为此,6月30日一早,执行干警便驱车直奔张某所在学校寻找。“之前,我们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都是尝试打电话、到她家找她,但她不接电话也不在家,没法了只能去学校找她。”执行干警表示,“老赖”张某就是焦作市某某中学的在职教师。
在该中学,干警经打听了解到今天张某去医院体检没来上课,得到此消息后,干警们一刻不做停留,立即奔赴某某医院,并成功将正在排队的张某拘传至法院。


    来到法院后,承办法官王慧对张某进行劝解,要求她立即履行法律规定的偿还义务,并严肃告知张某:“你身为人民教师,要有法律意识。在学生眼里,你是个好老师,但你具备支付能力而拒不履行,不仅从老师变成了‘老赖’,还将会面临拘留的强制措施。”张某急忙表示,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却做出了失信行为,她感到问心有愧,她有意向与申请人协商和解。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作为人民教师的张某,因心怀侥幸,意图躲避债务当上了“老赖”,迎接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解放区法院法官提醒广大教师、公职人员等特殊“被执行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责任编辑:杨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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