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辛辛苦苦给别人干了七八年的活,而这么多年的钱却拖了两三年都不给,你会怎么办?这样的事情听来都觉得匪夷所思,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就真的出现了……
卢某请毋某为其在解放区某建筑工地运送石料、沙子,自2009年至2017年近八年的时间共欠毋某十万余元,2017年工程结束了,毋某经多次催要卢某仍是以各种理由不归还欠款,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毋某将其诉至解放法院,解放法院于2020年8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主管民事的副院长贾绍军给卢某讲解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讲明了维护诚实信用的重要性,卢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为了避免双方扩大损失,贾院长给双方提出了一些建议,后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并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卢某将分批次的将欠款按照约定时间与金额偿还给毋某,若被告卢某有任何一笔未按期履行,毋某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确立的重要原则,是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规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我们都应当遵守。如果卢某在订立合同之初考虑到存在交付不能的情形,应当进行说明,而不是作出没有把握的承诺,也不至于造成双方对簿公堂,案件深刻的诠释了一诺千金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