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明明一对儿借款人,为何竟有四个名?解放法院细心查找巧破迷案

  发布时间:2020-09-15 17:09:35


       近日解放法院执行局王慧法官收到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执法为民,百姓称赞,高效廉洁,人民满意!”得到如此之高的评价还要从一起案件说起。



 2017年4月17日,张某韬、王某防向韩某借款共计50000元,后二人向韩某偿还了8700元。2018年7月8日,张某韬作为借款人就上述剩余借款向韩某出具了借条一张,载明:张某韬借韩某现金41300元。借款人落款处为“张某”字样的签字按印并备注身份证(身份证号对应户籍名称为“张某韬”),王某防同样在借款人落款处签字按印并备注其身份证号。韩某自认师某防在借条中的签字落款系2019年5月29日补加的,由于借款未得到清偿,故于2019年11月13日向解放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认为,该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借条中借款人虽为“张某”,但其备注的身份证号与张某韬身份证号一致,故出具借条的“张某”即为张某韬。同时,王某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故其在借条借款人处补加签字按印行为应当视为债的加入,应当与张某韬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但是二人并未在规定时间内清偿债务,韩某随即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法院在对其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清查的过程中发现两人均无可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遇到阻碍,细心的王法官从韩某提交的一份转账凭证中找到了线索……此凭证上显示韩某当时将钱转给了一个名叫王某方的账户上,“王某方”与“王某防”属音同字不同,便怀着试一试的心态在系统上搜索“王某方”的信息,果然查到了此人还有另外一份户口信息,并顺藤摸瓜将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执行,韩某的合法利益得到了保障,对法官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执行难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面对这一难题执行法官只有充分施展自身的才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才能实现海量案件数据资源的细致化、微观化开发和管理,以有限的人力、物力发挥出最大的能量,使案件得以更好的解决。同样也希望想要打“法律擦边球”的人收起这种侥幸心理,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与更加先进的智能手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定会让你无所遁形。


责任编辑:yys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30260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