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公租房为何臭味熏天却无人问津?年近花甲,又是怎样的做法引得群情激奋,街坊邻里一致认同将其“请出”小区?遇到这样的“老赖”,解放法院就要给她“上一节法制课”!
近日,解放法院接到一起特别的诉讼案,此案的原告是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而被告,却是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太太——方某。房管中心起诉方某拖欠其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共计人民币四千五百余元,并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让其立即腾退房屋,原因有四:一是方某拒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二是方某长期拖欠房租,三是其长期空闲该房,四是在租赁期间作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解放区法院经查明各项证据后,于2020年3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处方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房管中心支付欠缴的租金以及腾退房屋。但是方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房管中心与5月20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解放法院则于5月22日向方某正式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但是其仍是拒不履行。7月7日解放法院将公告张贴在房屋门口,限定其在7月22日之前腾退房屋,并告知其到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最终,解放法院在10月22日对房屋进行了依法强制执行。
当房门被打开的一瞬间,现场的人员都被眼前的景象震惊,然后就是发自内心的愤慨,居委会工作人员都忍不住气愤的说:“有多少贫困家庭没有房子住,你看看这好好的房子被糟蹋成什么样子了!”地面被各种杂物、垃圾、脏衣服、动物粪便堆满,厚厚的蜘蛛网将路都堵住了,空气中充斥着经久不散的难闻的味道,让人干呕。执行干警拿扫把将路清扫了一下人才能够走进去,里屋的情况更是一言难尽。房管中心的负责人协调了搬家公司将屋内家具物品搬出,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物品登记,整整搬了将近三个小时才将屋内垃圾杂物等基本清空,恢复了房屋的原貌。
任何违背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正义的制裁!最后,还是衷心的希望方某能够认清错误、改过自新,真正的能够踏踏实实做事、规规矩矩做人,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今后的晚年生活中真正体会到生命的乐趣与生活的美好。